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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摘要)

2018.05.10 18:09浏览量: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以下简称《通知》)。摘要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以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为中心,加快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了市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但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面对持续、大量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被动粗放的末端处理方式难治根本,一些地方设施超负荷运行、后续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必须在无害化的基础上推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利用,系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地要按照城乡统筹、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的思路,推动城镇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努力建成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居民主动分类的意识明显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有效扩大,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主要任务

《通知》确定三项主要任务。一是认真抓好示范。切实做好合肥市、铜陵市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选择淮北市、滁州市、宣城市、池州市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实施强制分类,各地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底前,在肥省直机关、中央驻皖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多元协同推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体系,打造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三是强化设施建设。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投放、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配套体系建设。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实施升级改造;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加大推进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等终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倡导建立城市固废处置环保产业园。

四、保障措施

《通知》主要从两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对所辖区域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加大省级部门监督指导。明确省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