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成立于1994年1月,是由合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专业性公司(集团)、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科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全省再生资源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安徽省民政厅,行业管理部门是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接受登记机关、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指导;宣传再生资源利用事业对节约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为环境保护和资源永续作出贡献。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全省各地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有声望的企业家担任。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的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协会常设办事机构。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现有三个分支机构:
一、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报废汽车专业委员会。2003年7月经民政厅批准设立。姜明同志任主任委员。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报废汽车专业委员会是依据《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章程》和《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设立的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自律组织。由我省22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作为单位成员,同时吸收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专业有关的专家、学者参加。
主要工作任务:是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推动行业自律、协作、交流、进步;加强政策研究和行业调研;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
二、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2008年5月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立。李顺清同志任主任委员。
主要工作任务:宣传国家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和法规;接受委托,对再生资源的状态进行专业评估,出示专家级权威认证意见;对再生资源的利用价值进行专业评估,提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指导性建议;为企业提供专业信息咨询服务,提出处置再生资源的指导性意见;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专业培训。
三、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废旧金属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2020年12月经七届六次理事会批准设立。武林同志任主任委员,何仁国同志为副主任委员。
主要任务是:组织再生资源行业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提出完善再生资源行业财税政策意见;探索集约化经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