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
登录

地方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地方文件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2014.11.13 19:14浏览量:

mirtazapine 15mg tablets

buy mirtazapine picia.it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
促进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皖商办建函〔2014943

 

各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10号)和环保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要求,加强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加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力度,促进黄标车、老旧汽车淘汰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是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空气质量好转、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商务局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增强回收拆解紧迫感,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为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做好服务。

二、要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要进一步完善回收网络,引导企业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点地址、联系电话等,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辖区内黄标车、老旧车及时回收并集中拆解。要引导企业诚实经营,做到车辆回收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坚决杜绝变相压低报废车辆收购价格和拒收报废车辆等行为发生。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虚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要做好服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商务部2014年第6号公告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管理,确保2014年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应补尽补。要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信息,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的有关工作。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车主的理解、参与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同时,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非法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全力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

各市商务局要于12月底将辖区内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数量及时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安徽省商务厅

                              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