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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首批试点公示

2016.04.19 09:35浏览量:

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是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产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础。

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废弃大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超过2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国。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国的回收处理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为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提升生产者的社会责任意识,2016年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遴选出长虹、格力、海信、TCL、索伊、尊贵等15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作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单位并进行公示。

审核严格,获得行业认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生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对该制度的认可度非常高,因此首批试点的申报工作得到很多企业的关注。专家认为,明确生产者为责任主体,是该制度设计中最大的亮点。明确责任主体后,生产企业便会从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择、内部生产等环节注重节能与环保。这将从产品源头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的发展。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未来有可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衔接,最可能的衔接方式便是对生产者减免基金征收。

具有中国特色

生产者责任制度在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得到实践,并且对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起到重要作用。

虽然中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内容上还有待完善,但是近几年中国针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已初见成效。首先,2012年5月21日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使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有法可依。该管理办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缴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及对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对电子信息产品实施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控制。为加大对有害物质在家电等产品上的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10年6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不仅更名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调整适用范围也从“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将家电类产品纳入新版管理办法的管控中。据了解,全面升级后的《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是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产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础。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仅推动了废弃电器的回收和资源再利用,对于生产企业也将是一个机会。刘诗坤表示,中国每年的家电淘汰量较大,废弃家电的回收拆解也属于家电制造业的环节之一,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