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二O一二年度全省再生资源行业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皖再协字〔2012〕18号
各会员单位:
2012年度,全省再生资源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强化行业自律、优化回收资源、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等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在全省再生资源行业开展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会员单位(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及员工。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企业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在商务部再生资源电子备案系统登记备案。
3、2012年度经济效益好,无亏损。
4、按时交纳会费,无欠交或减免会费记录。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有较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经营或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各单位限报1人)。
四、评选方法
1、申报先进单位需上报以下材料:
(1)按规定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201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商务部再生资源电子备案系统登记截图。
2、参评的个人填写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均由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会长会议或常务理事会确定。
五、表彰方法
2012年度全省再生资源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均由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表彰。
六、申报要求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并签章,并于2012年1月12日前报秘书处(不接收传真件)。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2栋605
邮政编码:230061
联系人:梅依云、方 璐
电 话:0551 — 2886155、2860681
附件:
1、2012年度全省再生资源行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12年度全省再生资源行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