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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专题研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9.06.27 10:36浏览量: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专题研究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613日,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报废汽车专业委员会在合肥召开会议,邀请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研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金贺龙同志出席座谈会,并就贯彻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加强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金贺龙同志说,2019422日,李克强总理签发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9715号),并于61日期施行。715号令打破了对回收企业实行定点布局、数量控制的管理方式,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大量投资咨询。协会在此时机,组织召开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座谈会,十分及时,十分必要。

金贺龙同志要求,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要以开放的心态迎接此次变革,要以积极的行动推进升级改造,要以高度的自觉推进行业发展。要认真解决思想保守、基础建设滞后、个别企业行为有失规范等问题,在重新认证工作中,希望所有企业都不要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