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
登录

国家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施行新的《废钢铁标准》

2005.02.05 10:29浏览量:
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施行新的《废钢铁标准》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经批准发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附件一:2005251050500 废钢铁国家标准 Friday 附件二:2005251051260 附录 A 附件三:2005251052200 附录 B